设施质量有差别 部分标志不清晰
记者获悉,去年,泉州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建成100个“爱婴哺乳室”。近日,记者走访了中心市区设有“爱婴哺乳室”的车站、医院、商场,经观察,这些地方虽然设有哺乳室,但使用率并不高,部分场所设施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地方标志不清晰。
在丰泽广场新华都,哺乳室位于三楼,但若没有工作人员指引,记者很难找到该房间。在浦西万达广场,商场方面在规划建设时就预留出母婴室,这里的母婴室位于商场二楼卫生间旁。一保洁阿姨告诉记者:“这里设施挺齐全的,有沙发,有给婴儿换尿布的平台,私密性也比较高,但因为标志不是很清晰,很多人都不知道母婴室的存在。”
市民郭女士说:“因为孩子小经常要喂奶,她只能尽量少带孩子出门,或掐着点去逛商场。”她说,自己曾带着孩子到市区几家大商场,因为找不到或者没有哺乳空间,每次喂奶都要偷偷摸摸的,跟做贼似的。后来,她干脆就不带孩子出去了。
宣传力度不到位 市民了解还不够
近日,记者来到中心市区新车站的哺乳室时,发现房间大门紧闭。经与工作人员联系,门才得以打开,里面虽有相关的设备,但卫生环境却差强人意。对于哺乳室门上锁的做法,相关工作人员解释道,因为房间设施配备好,不少市民会将“爱婴哺乳室”当成休憩的场所,上锁也是无奈之举。他们只能等到有人需要时再开放。
在鲤城区妇幼保健院,“爱婴哺乳室”位于三楼走廊拐角位置,由玻璃幕墙搭起来的哺乳室,只要将窗帘拉起就可保证私密。里面的设备一应俱全,除空调、暖奶器等基本设施外,还有清洁棉、防溢乳贴、母乳储存袋、湿巾、尿布等物品可供妈妈们免费使用。据该院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物品使用情况可以判定,一个月哺乳室的使用率为10人次左右,使用率并不是很高。该院信息科马科长认为:“一方面是宣传力度不到位,妈妈们对‘爱婴哺乳室’的了解还不够。另一方面,在公开场合哺乳,很多哺乳妈妈已从开始的羞涩到后来的坦然。同时,社会公众对公共场合哺乳的接受度也渐渐提升。”
措施篇
记者从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获悉,2016年,全市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为94.35%、纯母乳喂养率82.35%;今年上半年,母乳喂养率93.51%、纯母乳喂养率81.76%。为了提高纯母乳喂养比例,泉州市相关部门已经行动起来。
今年再建百个“爱婴哺乳室”
为加大母婴设施建设力度,满足群众对母婴设施的需求,支持母乳喂养,保障母婴权益,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推动全社会呵护、关心哺乳期女性,2017年泉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开展呵护母婴健康 服务全面‘二孩’行动”明确,将投入50万元(每个补助0.5万元),在全市医院、社区、学校、商场、企业等公共场所再建100个“爱婴哺乳室”,12月底前全面启用。
“爱婴哺乳室”要求用房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环境整洁,通风良好,由建设单位提供,并统一LOGO标志,室内安装冷暖空调,配置婴儿尿布、床、暖奶器和饮水机等。
据悉,福建省卫计委联合妇联、总工会等十个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对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人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公共文化场馆、商务楼宇、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当建立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对已建成的母婴室要做好改造完善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
市卫计委一工作人员说:“爱婴哺乳室的设置费用并不是很高,如果私人企业有空间场地,完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