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两种租车人群安全驾驶监管难
市民钟玲在借车成功后,便一前一后载着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一辆车,坐了三个人,都没有戴头盔,这已经违反了交规。对于共享电动车,车子提供方,怎么确保安全驾驶?
该共享电动车运营团队负责人张生昕,是泉州师院大四学生,他说,租车APP上,细分两种租车人群,一种是学生,押金仅需99元;一个是社会大众,押金299元。社会大众只能通过实名认证进行注册,身份证认定里已经链接公安网,对未满16周岁的,无法注册租车;而学生,是通过学生证注册,这个环节需要拍学生证的证件照,进行认证,由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但这只能限定注册的人群,无法确保驾驶者确为成年人,并无法确保后座只载一人。
本次的共享电动车,挂的都是晋江合标电动车牌,“在泉州市区跑,为何挂晋江牌?”在这点,很多租车的市民也存在疑惑。对此,丰泽交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黄颖儒说,合标电动车挂晋江牌是可以的,根据规定,申请人在哪申请就挂哪的牌,而只要合法的绿标电动车就可以在全市通行。
交警:合标车,将了解情况并处理
丰泽交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黄颖儒介绍,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此前已联合对外发文,其中明确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黄颖儒说,这次的共享电动车上街,丰泽交警大队并未收到相关报备,“辖区也不支持就这样上路行驶。”共享电动车的电源,是充电电池,具有可燃性,甚至可能爆炸。其次,根据规定,未满16周岁的不得骑行,载人的,后座只能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共享电动车的骑行主体得不到有效监控,未成年人甚至是12岁以下的儿童都可能驾车出行,相当危险,所以不宜推广。
丰泽交警四中队副队长陈伟江称,辖区不支持共享电动车,会进一步约谈企业法人。昨天傍晚已经实地走访,这些电动车确为合标车,牌照完整,是可以上路。但是,目前泉州公共交通已满足市民近距离出行需求,而且泉州市区非机动车道比较不成熟,各个路口交通已处于饱和状态,共享电动车无序发展、无停车范围,会给交通造成压力,再加之考虑到驾驶者行驶证无法随身携带,还有电池安全等方面,交警部门不支持共享电动车上路,并联系运营方将共享电动车进行清理。
“目前,除了师院,我们就只布了东海湾亲子广场的这个点,服务师院附近的人群。”张生昕说,第一批共享电动车80辆,今年5月推出,只在师院试点,两个月来运行得还不错,80%的用户是学生,而昨天部分车子投到亲子广场,就是想尝试扩大服务人群。张生昕表示,他会配合先把东海湾点的车子召回师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