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为了能维持吸毒成本,重庆男子谷某花了3万元购买了制毒工具,在出租房内制作冰毒,不仅自己吸食还贩卖给他人。近日,石狮市法院以贩卖、制造毒品罪,一审判处谷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三万元买制毒设备
今年30岁的重庆人谷某,曾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一份稳定的工作。染上吸毒之前,他作为一名酒水销售员,每月有七千至一万元的收入。和妻子结婚后,生下一个孩子,夫妻俩共同打拼抚养孩子。然而,自2015年开始,毒品改变了他的命运。据他交代,一名叫“老张”的男子教他吸毒,当时以为自己不会染上毒瘾。“刚开始只有喝酒才会想吸,后来发展到每月要吸二十几天,一包毒品的价格是200多元。”之后,妻子也在苦劝无果情况下离开了他。
2015年底,谷某索性放弃工作。其间,谷某认识了同样染上毒瘾的女子陈某,两人发展成情侣租住一起,经常一起吸食冰毒。去年3月份开始,他先后三次将毒品贩卖给老乡唐某,三人还在出租房内一起吸食。毒品价格昂贵,去年4月份开始,谷某想到自己制造毒品,既保证毒品供应还可以贩卖。随后,他花费3万元从外地购买了一瓶化学制剂和制毒的玻璃器皿等,还学习了制作毒品的方法,开始从事制毒的违法行为。
男子一审判处15年
去年7月7日,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在出租房内将谷某抓获,当场查扣冰毒221.5克,麻黄碱2.4克及电子秤、漏斗、酒精灯等制毒物品。审讯时,谷某对自己制毒贩毒的行为供认不讳。据他交代,去年4月至6月,他两次通过制毒装置分别提取冰毒1克,装入透明塑料袋卖给唐某。
此外,在审查期间,谷某还在公安机关面前演示制毒过程,并供述制造出毒品三包。据谷某女友陈某交代,去年4月份以后,谷某就经常一个人在房间里烧那些“瓶瓶罐罐”。
近日,石狮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谷某故意贩卖毒品给他人,并制造毒品221.5克,其行为已疑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在扣押的221.5可疑材料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应计入制造毒品的数量,结合谷某有吸毒的情况,依法判处谷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