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9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 7日晚,南安市公安局霞美派出所接群众报案称,邻居傅某阳酒后持刀到其家中砍人,值班民警迅速带队赶赴现场,只见一男子浑身酒气,正挥举着菜刀,屋内另一旁的男子背后见伤,民警当即冲上前截下菜刀将砍人男子控制住,随后将其带回所内醒酒审讯。
据了解,男子傅某阳和受害人傅某宏是多年好友,均为霞美镇金山村人。近年来傅某阳怀疑妻子与傅某宏有染,一直怀恨在心。面对民警审讯,酒醒后的傅某阳全然忘记自己醉酒期间伤人的行为,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称可能是积怨太深,饮酒后便没有控制自己。
目前,傅某阳因故意伤害罪被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