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18日讯“菲佣”的服务国际闻名。可非法雇佣的话,代价可就不小了。昨日,一名菲律宾女子因涉嫌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以及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被晋江警方处以罚款3.2万元,并被遣送出境。雇主晋江人蔡某则因非法容留、非法雇佣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3万元。
蔡先生家住晋江龙湖,2015年1月27日,他联系了一名菲律宾女子,从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入境。之后,该女子就在蔡某家中非法从事家政服务,每个月工资2000多元。
今年1月16日,晋江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得到线索,在蔡某家中发现了这名菲律宾女子。经警方调查,该菲律宾女子持旅游签证,允许在华停留30天。被查获时,她已非法居留600多天。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该菲律宾女子已构成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及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警方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并将遣送出境的处罚。
晋江警方提醒,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须经中国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才能合法就业。个人及家庭不允许雇佣外籍劳工。(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张金坛 尤丽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