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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文明施工试行细则征求意见 22点后禁用电锯

www.taihainet.com 2016-12-22 17:21 来源: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22日讯 为进一步提升泉州中心市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畅通施工区域道路交通等,泉州市城管办拟定《中心市区规范文明施工工作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昨日上午,针对该细则,泉州市城管办召开座谈会,向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据悉,该细则进一步优化后,将于近期出台。

  今起,泉州市城管办联合海都报开展有奖举报活动,市民若发现中心市区有存在高峰期路面施工阻碍交通、未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渣土车滴洒漏、建筑工地外围废水直排、园林绿化沙土滴漏路面未清理、破路未修复好等不文明施工现象,可通过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曝光,一经采纳证实可获20元奖励,市城管办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

  22点以后

  禁止使用电锯等

  征求意见稿要求,严格规范作业程序,建筑工地周边道路不得出现“滴洒漏”,工地施工不得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在交通量较大的主干道,要求道路维修应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期,避免交通堵塞等;道路清洗要安排在0点至6点,特殊情况也需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期。

  要求发现管道溢流、井盖缺失等问题时,应在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维修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主干道发现彩砖、路缘石等破损时,应在2天内修复,次干道应在3天内修复。发现路面塌陷等危及行人、车辆安全的严重问题时,应立即处理。破路单位要提前报备,文明施工,并按要求做好恢复工作。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落实不扰民各项措施,22点以后禁止使用电锯等强噪声施工机具,因特殊原因需连续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并告知周边单位、居民等;另外,中心市区绿化施工应避免施工作业面泥土裸露等。

  违规未按期整改

  可提请行政处罚

  健全监管考评措施方面,将实施文明施工长效管理制度,泉州市城管办定期组织考评监督,泉州市“数字城管”平台将工地不文明施工列入信息采集范围并督促整改;泉州市考评中心配合市住建局对在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每季度全覆盖考评,对其他路面施工工地进行专项考评和不定期专项巡查等。

  另外,建立执法处理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如违规破路、工地违规排放施工污水、占道堆放施工材料、缺失井盖等问题未按期整改的,各相关部门可直接提请执法部门或定期汇总至市城管办,由市城管办转交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海都记者 柳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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