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向受害者返还追回的赃款
台海网12月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郭冰德 通讯员 王盼阳 文/图)付了车款却迟迟拿不到爱车,泉州10余名市民遭遇了这么坑的店家,共被犯罪嫌疑人黄某润(男,33岁,南安人)卷走了113万元。昨日,泉州鲤城警方向受害者返还赃款73.05万元。
今年7月下旬以来,鲤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10余名群众的报警,称他们在鲤城区南环路泉州某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新的奥迪、广本、吉利等汽车,但该公司未按时交车,总经理也不见踪影。
经查,多名受害者所指的泉州市某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是南安市的一家二级车行,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为收走受害者购车款的黄某润。该公司于2015年9月从南安市搬到鲤城区南环路1689号,并改名为泉州市新某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但并未注册。
2016年7月,该公司被转让给了黄某某,并更名为泉州市某胜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黄某某。更名时间和涉嫌诈骗的时间接近。民警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黄某润有大量债务,存在诈骗动机。
鲤城警方决定以合同诈骗罪对黄某润进行立案侦查。10月,常泰派出所通过布控掌握到黄某润在南安市洪濑镇集新村的消息,立刻和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展开抓捕行动。10月13日12时许,民警在该村抓获黄某润。
据黄某润供述,他因赌博和其他债务过多,收走了11名受害者的购车款113万元,并将公司转让给黄某某。目前,黄某润因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据悉,全国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鲤城公安分局多措并举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破获“盗抢骗”案件722起,刑事拘留“盗抢骗”犯罪嫌疑人161人,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