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5日讯 据石狮新闻网报道,一手抱着还在吃奶的男婴,一手扶着方向盘,肖女士开车行驶在从南安到泉州南的高速路上,直到在泉州南出口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对其危险驾驶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像此类危险驾驶的行为,在高速上还不少。
“奶娃”显母爱
但是太危险
9月22日上午10时07分,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正在泉州南出口执勤,一辆黑色的雷克萨斯小轿车缓缓驶入收费通道,准备交高速过路通行费。这时民警看到,该车的女驾驶员没有系安全带,一手抱着一个孩子,一手扶着方向盘驾车。民警立即将其拦下,指挥其停靠在安全路段。
“你怎么不系安全带,还单手开车?”面对民警的询问,女驾驶员肖女士回答,“我要喂孩子吃奶,怎么系安全带呀”!民警了解到,肖女士1989年出生,男婴约周岁,当天她从南安驾车到泉州南,准备到泉州参加早教活动。
民警对其危险驾驶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不到两个月
5834起不系安全带
记者从泉州市高速交警支队交管科了解到,从今年8月1日至9月22日,各大队民警现场查处了不系安全带危险驾驶的违法行为5834起。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是救命绳,因为不系安全带已成为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造成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第三大原因。在一次可能导致死亡的事故中,系好安全带能使车内人员生还的几率提高60%。当汽车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安全带可以克服巨大的惯性,避免车内人被抛离座位或抛出车外。4周岁以下儿童建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安全坐椅,不能将孩子抱在手中。今年7月9日,二家7人在高速路上遇车祸,因没有系安全带,4人被甩出车外2人死亡,死者之一为16岁的少年。
“十大危险驾驶”
行为有哪些
高速交警列出了高速公路“十大危险驾驶”行为。包括占用应急车道,恶劣天气盲目危险驾驶,货车严重超载,不系安全带,开车使用手机,违法停车、倒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随意变更车道,分心驾驶等。
高速交警表示,今年上半年泉州高速辖区已经发生了10多起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事故(包括行人上高速),请驾驶员在高速行车时,专注驾驶,切勿做或者想与驾驶无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