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郭冰德 通讯员 曾桂蓉 许晓红)因上班迟到被扣工资,女子心里颇感不满,为了泄愤,竟刮花上司的爱车。为消这口怨气,34岁的贵州籍女子覃某最后赔了800元的喷漆维修费。
1月28日下午4时左右,晋江市公安局西滨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放在公司门口的车被人故意刮花了。接警后,民警赶到辖区坊脚村一鞋厂,只见该鞋厂门口停放着一辆八成新的黑色丰田轿车,而该车的驾驶座及副驾驶座车门均有被刮花的痕迹。
报警人郑某告诉民警,他是该鞋厂的部门经理,平时负责结算工人工资。事发当天,他按照往常一样将车停靠在公司门口的车位后只身离开。等他再次出来时,发现车子已被人用利器刮花。
民警查看了附近的监控,发现旁边有一超市门口装置的摄像头位置恰好可以拍到郑某的爱车。民警带着郑某到该超市调取监控,按照郑某提供的时间段,民警调出了监控画面,郑某一眼认出刮车的女子正是自己厂里的员工覃某。郑某这才想起,早上才刚结算她的工资,但因为迟到,按照该厂的规定,扣了覃某200元的工资,当时覃某有点不高兴。
随后,民警在坊脚村一租房内找到了覃某。经过民警的一再询问,覃某承认是自己被扣工资不服气,心里不爽,出厂门后,发现了郑某的车子就停靠在门口,为了解气才刮花了郑某的车子。
经了解,该厂确实有明文规定迟到应该扣钱,覃某也承认自己迟到很多次,郑某已经算是手下留情了,只是心里不舒服。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后,覃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确实是自己太冲动了,主动向郑某赔礼道歉。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覃某赔偿郑某800元的喷漆修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