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济门遗址(资料图)
东南网12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徐锡思 谢向明)泉州,古称刺桐城,宋元时期为“东方第一大港”,被马可·波罗誉为“光明之城”。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作为海丝核心区的泉州,文化遗产如何保护管理,备受各方关注。
目前,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福建省“海丝古城泉州(刺桐城)的重要遗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这意味着,充满海丝历史元素的“刺桐城”,以后怎么管理保护,有了更充分的、专门的办法和依据。
海都记者了解到,草案征求意见稿分为6章34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2月28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网站、信函、电子邮件等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概念】 “泉州海丝遗产”:文物、建筑群、遗址
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总则中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海丝古城泉州(刺桐城)的重要遗存”文化遗产(以下简称“泉州海丝遗产”)是这样一个概念: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与“海上丝绸之路”有关的文物、建筑群和遗址。
总则明确提出,“泉州海丝遗产”的保护管理,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泉州海丝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除了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保护管理机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等,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建立群众性保护组织,参与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