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商品有质量问题不能换?工商部门:这是霸王条款!
台海网(微博)4月12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吴志明 实习生陈炼萍)购买了特价衣服、鞋子,却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时,商家却以特价商品为由不允许退换。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特价商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的话,商家必须履行三包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任何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都是违法的。
案例
购买特价商品有质量问题 退换被拒绝
2014年12月,安溪消费者林小姐在该县县城某服装专卖店购买一件衣服,回家后发现里面的线裂开,便要求商家退换。商家承认质量问题,但称该衣服属于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林小姐便向安溪县工商局投诉。
2015年2月,市民张先生在晋江一家商场以129元的价格买了一双原价329元的品牌运动鞋。没想到,只穿了几天,其中一只运动鞋鞋底竟然裂胶了。张先生要求商场换一双新鞋子。但商场销售人员指着“打折商品,概不退换”的告示牌告诉张先生,鞋子出现问题商家只负责修理,不能退换。几经交涉未果,无奈之下,张先生向晋江市工商局投诉。
调解
经工商介入 商家给予更换产品
安溪县工商局接到林小姐的投诉后,经了解,证明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经营者解释称该衣服属特价商品,概不退换,里面裂线属于正常现象,用缝衣针缝上就行,不是质量问题。
安溪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指出,“特价商品不退换”属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经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一件新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