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1月18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公司老板拖欠员工工资,在劳动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时,男子沈某多报了四个月被拖欠工资,总计4.4万元。近日,沈某因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被石狮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
据了解,沈某在石狮一家服装公司上班。近日,当劳动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调查该公司老板拖欠工资一事时,沈某向执法部门表示,老板拖欠了他今年3月至9月份的工资,总计70211元。可是,执法部门进一步调查后,却发现公司只拖欠了7月份至9月份的工资,总计26211元。
面对民警进一步询问,沈某才表示多报了4个月工资,总计4.4万元。原来,沈某之前参与公司老板姐姐的“标会”,后来讨要2.4万元的本金时,遭到对方拒绝。另外,之前老板曾答应给沈某加薪,年底多给他2万元。沈某担心拿不到这两笔钱,于是向执法部门多报了四个月工资。
警方表示,沈某在劳动监察部门、公安机关调查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时提供虚假证言,虚报其被公司拖欠2014年3月份至同年6月份工资共计44000元,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