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郭冰德 通讯员 张金坛 陈剑文)经过泉州晋江市公安局东石派出所前期调查取证和规劝工作,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许某,日前到派出所投案。
据了解,2013年11月,晋江市环保局对东石镇振东开发区某五金制品厂内的一重金属回收提炼加工点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工点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即投入生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至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
经环保部门取样检测鉴定,该加工点外排的生产废水重金属均严重超标,总铬浓度为46.8mg/L,超标27.5倍,对环境及人体具有危害性。
晋江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指令东石派出所对该起污染环境案件立案侦查。经过为期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最终锁定了相关证据。
经查,2013年10月,许某与他人合伙在东石镇振东开发区租赁一厂房从事五金制品生产,通过从电镀厂买来污水,在污水中提取铜、镍等金属,所释放的废水未经处理便直接外排,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