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8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郭冰德 通讯员 曾桂蓉 许铭剑)为了博取小三一笑,贵州男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25万元。昨日导报记者从泉州晋江市公安局获悉,该男子已被抓获归案,被晋江警方刑拘。
与小三“一见钟情”
经查,今年40岁的罗某华是贵州人,20多岁时就带着老婆孩子来晋江打工,在一家印刷公司待了十多年,为公司争取到了不少客户和订单,年薪也在10万元以上。
2011年下半年,罗某华在某KTV认识了一个女子秦某(30岁,贵州人)。“认识的第一个晚上我们就一见如故,有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罗某华说,过后两人住在了一起。
罗某华的收入满足不了家庭和“照顾”秦某的日常开销,于是打起了公司货款的主意。罗某华利用老板对其的信任,将多家公司的货款收走,花在情人秦某的身上。
妻子不愿帮忙借钱
今年春节前,老板陈某催罗某华将能收的货款收回来。罗某华知道事情要败露了,逃往贵州老家。陈某亲自打电话向客户要货款,才发现货款已被罗某华收走。今年6月份,陈某向晋江警方报警。经侦大队于2013年7月30日成功抓获罗某华,罗某华对其侵占公司货款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悉,罗某华在知道事情败露后,多次写信给秦某叫她帮忙筹钱退赃,没想到秦某因罗某华再也无力包养自己而置之不理,没有任何回信。
罗某华又哀求妻子帮忙借钱,可妻子却说,罗某华找了情人后,对家庭不管不问,没有拿过一分钱给家里。她不想为一个出轨、不负责任的丈夫去借钱。亲朋好友也是避之如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