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余姓村民介绍,16年前,余某明承包这块地,期限是20年,还有4年才到期。今年2月28日,20多名村民被余某明叫到村委会开会。说这块地还是由余某明续包,有的没表态就走了,村干部随后与余某明签订了承包这片果园49年的合同,每年租金仅2400元。
有些村民质疑这次承包的合法性。他们认为,余某明承包期还有4年才到期,怎么能急急忙忙又跟他签49年承包合同?这次承包,村委会没有公告,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只是余某明随意叫来20多个村民,没有讨论、没有表决,尽管有的村民持反对意见,但当晚还是签订了承包合同。
他们认为:“承包集体土地,村委会应该公示,让大家共同竞标,谁出的价高,就发包给谁。”
律师:程序不合法,合同就无效
盘石村余书记接受采访时说,这次发包是对余某明续包,村委会已经研究决定了,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对于部分村民有意见,村镇干部正在做工作。
导报记者欲采访承包人余某明,但他避而不见。
芦田镇党委谢书记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说,他问过律师,律师说续包程序没有那么严格,可以不公示、不用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目前镇里正在介入调解,若协调不成,建议反对的村民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泉州市致一律师所苏律师分析认为,不能说续包,就可以免去农村土地承包的程序,程序不合法,合同就是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