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山体恢复后续举措
退墓还林有法可依
违建墓地拆除以后,山体植被如何恢复?由谁执行?谁来监督?对于这些问题,负责景区行政执法的大队长李金忠表示,“一切都有法可依”,相关法律法规将被严格执行。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第四十三条规定,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当前的工作重点,是依法、依规将这些违建墓地拆除,然后再着手后续工作。”接到记者的采访电话时,李金忠多次表示,一切都要依法进行,他能说的、能做的,“都是有一定依据的”,具体情况还要过几天再说。
理清边界
责任落实
迁墓、拆墓过后,如何防范再次出现违建墓地(包括违建房屋)?管委会提出,推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到人。
李金忠介绍,首先将理清边界,即联合泉州市行政执法局,对二三级保护区之间的地带,结合规划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尤其是对部分此前存在的监管盲区进行“确权”,该谁管就谁领走;同时加强与林业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
其次是增强执法队伍力量,如争取多聘用一些协管员,分片、分组地进行“网格化”管理,遏止包括墓地、房屋等违规、违法建筑的出现;同时改变作风和方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力量,通过借助护林员、村民小组的力量,及时发现、制止违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