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这块地太远了,不在护林员的巡查职责范围之内。”
林子被修墓的盯上,其实有迹可循。在这片违建墓地的周边,一些碗口粗的松树,还绑着布条或红绳,“我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些就相当于记号,不同的修墓人,用的布条和绳子是不一样的。”谢建明告诉记者,要说真有卖地,那也是“别人偷卖我的地”。
违建墓渐渐成群,东湖街道凤山社区书记陈志明说,他也是事后才知道的。社区周边山地不少,总该有护林员吧?“有,但是主要是在灵山圣墓景区一带,预防森林火灾。”陈志明介绍说,鹿园小组的这块地,太远了,不在护林员的巡查职责范围之内;护林员的工资一个月才几百块钱,那块“小瘦地”显然不值得去。
“如果不是皇迹山陵园的开发,鹿园小组这块地谁会重视?”长期参与村务工作的陈志明回忆,在1995年禁止伐木之后,这块地就被遗忘了,一直到1999年社区之间勘分山界;至于具体的地貌和位置,他也不清楚。
对于这块地的管理权,陈志明确认说,他没有接到清源山管委会或上级的通知。“最早觉得跟清源山并没啥关系,后来景区扩建,才知道也属于整个大的风景区”;如果发现毁林建墓,“还真不知道找谁去执法”,因为之前没处理过这种事情。
管委会执法队:“一个是概念的问题,一个是执法主体的问题。是我们出了问题,我们并不回避。”
在清源山管委会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挂着一幅平面示意图,用不同的颜色标注一级、二级核心保护区和三级普通保护区。已经查明了这次曝光的26座违建墓地,都在二级保护区内,拥有执法权的清源山管委会行政执法大队,为何都没有发现?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只能告诉你,一个是概念的问题,一个是执法主体的问题。是我们出了问题,我们并不回避,为了今后能做得更好。”大队长李金忠这样回答。
所谓“概念”,是指二三级保护区的范围,二级由管委会执法队伍负责,三级由属地执法机构负责。“这块地就是位于接合部,后来精确查询,确认是在二级保护区内。”他介绍,这也是管委会牵头、联合东湖街道办事处查处违建墓地的依据;“以前确实有工作上的不足”,没有完全弄清楚。
管委会的执法权,在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2月24日印发的专题会议纪要中,确定原则同意设立清源山行政执法大队,编制20人,人员从清源山管委会内部调剂;执法范围是现版规划确定的一二级保护区。
而从现有人员上看,只有12个人,其中包括女性干部3人、驾驶员3人,能出勤查案、办案的有6人。李金忠承认,核心景区外,他们并没有制订专门的巡查路线,尤其是较边远或接合部等地带,“有一些死角”,这次被曝光的就是其中一处:位于接合部的盲区,从山路看视线受阻,历史上的墓群导致监管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