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某国是贵州人。鲤城浮桥派出所民警介绍,这人有盗窃前科,去年刚放出来;他还劈腿,偷来的手机都拿到厦门卖掉,顺便找个宾馆住下,与厦门的女友私会后,又回到泉州“赚钱”,泉州还有一女朋友,他需要经常往返泉厦两地。另外,他吸毒,被泉州戒毒所强制戒毒过。
龙某国交代,他自去年4月8日以来,共作案7次。
今年4月1日,就作案了两起。当天下午2时,他在东街上了40路车,坐到后坂得手一个钱包,里面有950元现金、2张身份证和数张银行卡。下午3时30分许,他又从钟楼上了40路车,偷走一名女孩子包里的手机。
最近的一起在今年4月4日。当天下午2时30分许,龙某国在客运中心站广场,成功偷走一个女孩子口袋里的手机后,上了21路公交车,他本打算再干一票,但车上没有可下手的目标。失手后的龙某国在丰泽广场的新华都下车时,被蹲守半个月的民警抓获。
通过派出所提供的一段视频监控可以清晰看到,龙某国用一件外套遮手,就能在两个公交车站点之间的短时间内得手,专盯带挎包的女子,趁其下车时,通过磨蹭得手。
去年4月8日晚上7时许,龙某国从泉州二院上了27路公交车,盯上一位穿粉红色的女孩,特意坐到她旁边,然后用外套遮住左手臂,偷偷拉开女孩的手提包。可能没得手,当车子开到北峰工业区站时,女孩准备下车,龙某国跟上去,右手抓住扶手,左手用外套做掩护,再次伸进女孩的提包,偷走了一部苹果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