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12日讯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见习记者 廖海霞 通讯员 许鸿源)这个抢劫犯很嚣张,临时起意,伙同他人抢了别人50元,嫌少,就把抢到手的一张工资单又还给对方,想等对方领到工资后再抢一次。近日,石狮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吕某闯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1000元。
20岁的河南男子吕某闯,去年7月15日下午6时许,伙同他人到石狮人民广场,抢劫了务工人员胡某杰,一顿拳打脚踢后只从胡某杰身上搜出50块钱、一张身份证和一张未结工资的离职通知书。
吕某闯嫌抢到的钱少,又见那张通知书上写着胡某杰可于7月27日到鞋厂领一个月的工资,他就盘算着要把胡某杰的工资弄到手。7月27日当天,吕某闯在人民广场再次找到胡某杰,把身份证和通知书还给了胡某杰,想等胡某杰把工资领出来后,再抢一次。
不巧的是,那天鞋厂结算工资时出了些问题,胡某杰最终没领到钱,但又惧怕吕某闯,只好报警求助,警方随后将吕某闯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