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10日讯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邱文峰)公安部第123号令出台,明年起闯红灯由原来的扣3分,提高到扣6分;遮挡号牌由原来的扣6分,提高到扣12分;同时调整了驾考项目。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巡警支队获悉,今年1至9月份,泉州全市共查处206897车次闯红灯,32017起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及未悬挂号牌。
【现状】闯红灯肇事引起致死4人问题号牌32017起
泉州市交巡警支队昨日透露,今年1至9月份以来,全市通过电子监控及现场查处的闯红灯违法行为共206897起;故意遮挡号牌、未悬挂号牌及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共32017起。泉州境内三条高速公路查处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未悬挂及未按规定安装号牌违法行为的共1040起,其中沈海高速公路查处358起,泉三高速公路查处570起,南惠高速查处故意遮挡号牌112起。昨日,记者在泉州中心市区一些主干道看到,闯红灯的违法现象特别多,特别是摩托车,无视红绿灯的存在。之所以有庞大数量的车辆闯红灯,交警分析,有如下几种原因: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快速通过路口,因被前车遮挡视线而闯红灯,有急事赶时间闯红灯等。
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刘海耀警官分析,红绿灯设置的目的是规范路口的通行秩序,实行错时交通的措施。减少各路口车流的交通冲突,确保路口的安全和有序。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是对交通安全法的漠视,对正常被放行的车辆形成交通冲突,存在严重的隐患,极易转化为交通事故。
据统计,今年1至9月份,全市因违反交通信号灯而发生的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共31起,造成4人死亡,48人受伤,闯红灯引发的事故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2.46%。而因闯红灯引发的车辆碰刮等适用于简易程序的事故,则占更大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