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年前,在泉州后城旅游文化街中段,就有一处红砖古大厝被人租用改装成茶馆。当时的茶馆,无论是木门、木柱还是红砖,甚至是门锁,都保留着传统的模样。天井里种植的花花草草,更是增添了不少“历史”的气息。
顾客坐在其中,仿佛隔绝了城市的喧嚣,或安静看书,或与朋友小聚,或泡茶、打牌。老板说,这么多年来生意一直不错,只不过每隔两三年就要局部维修。
路子:引入社会资金开发
泉州的这些成功范本,能不能推广呢?泉州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陈鹏鹏认为,可让一些对名人故居或一般古民居有兴趣的个人和企业“认养”修缮,在里面发展创意产业或办会所,制售旅游纪念品,这样有保护也有经济效益。
泉州市旅游局吴副局长也支持这样的做法。他最希望古厝成片修缮,到时,游客到这个景区,可以吃、住、游、玩、购一条龙,解决外地游客到泉州“不过夜”的难题。
日前,泉州市文广新局、建设局、规划局、住建局、旅游局和鲤城区政府召开协调会达成共识,认为对于这些古厝的保护、开发、利用,不能只靠政府唱独角戏,可采用补贴、出借、合作、参与投资经营等形式,引进社会资金共同开发利用。可建成餐馆、旅馆及创意产业研发会所、非物质文化展示场所等。
会议认为,政府方面,要建立并完善投入机制;制定连续性、持久性、明确性的审批、税收等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引入社会资金共同修缮古厝,是一条保护的好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