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记者走访政府部门和民间人士发现,泉州人并不是不知道红砖古厝的历史文化价值,只是在开发利用上,因维修费高昂而任其“自生自灭”。
泉州市南建筑博物馆前馆长黄金良表示,名人故居的维修费用高昂,远远超过现代建筑的成本,如果单纯靠产权所有者维修保护,并不现实。他说:“按照《文物法》的规定,名人故居的产权属于私有,遵循‘谁使用谁负责保养和维修’的原则;如果是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名人故居,修缮的费用除了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部分资金补助以外,其余部分还是要由产权所有者承担。”
导报记者调查发现,有些列入文保单位的红砖古厝政府虽然有补助,但这些名人故居的产权所有者仍然高呼 “根本修不起”。10年前,导报记者采访市级文保单位施琅故居破败情况时,施氏居民说,对于故居的维修,他们只维修自家居住的房间,这已经让他们有些不堪重负了。“房子年代久远,很多地方都被白蚁侵蚀,房顶坍塌漏雨,政府给的那点钱根本不够用。”施琅后人称。
泉州收藏爱好者陈泽锯表示,这些红砖古厝,如果能像厦门鼓浪屿对待古民居一样,政府鼓励企业或个人通过无偿捐款、有偿认养、出资购买等方式,推动古厝的修缮及开发利用,抢救和保护的效果,会因其商业价值和文化价值巨大而更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