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15日 据东南网2月14日讯(本网记者 陈颖)年前,泉州清濛开发区主干道“德泰路”两旁有几块空地,或长满杂草,或堆放建筑废弃材料,尽管四周筑起高高的围墙,仍无法掩饰四周的荒凉;与开发区的热闹繁华形成了鲜明对比,显得格格不入。
近日,泉州清濛开发区“狮子山下违建、土地闲置”事件有了新进展,东南网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环绕在狮子山下的三块空地,编号为2-30、4-6B、6-5E,被进行了两次“非法转让”。

2011年底狮子山山脚靠崇宏街的南面大门中,一副未开发的荒凉景象
两次转让在时间上“不合法”
东南网记者从泉州市国土局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泉州开发区清濛园区2-30、4-6B、6-5E地块最早是由市国土局出让给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并分别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者在合同里看到,2-30、4-6B、6-5E地块均于2008年9月21日交付给清濛开发建设公司;合同里约定了这三块地的开工建设日期:2009年1月21日前。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土地使用者超过出让合同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记者多方了解到,清濛园区2-30、4-6B、6-5E三地块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可认定为闲置土地。
然而,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这三块闲置土地不仅没有被处理,反而在2010年6月和2010年9月,被分两次转让给了泉州太子酒店有限公司。这是三块土地的第一次“非法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