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宋军营)昨日,泉州市中级法院在南安市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案件从上午9:30一直审理到下午1:30。这是一起极端暴力案件。
法庭上,两名被告中,一名在法庭上承认打了受害者,另一名在法庭上矢口否认打人,但这种说法和公安局审讯笔录、检察机关指控以及证人说法都不一致。
据检察机关指控,去年9月30日23时许,在泉州南安市霞美镇敬长村的村路上,被害人小黄骑着摩托车送女朋友回家。路过村口时,年轻人傅某和吴某酒后很难听地大喊大叫,小黄骑着车回头看了几眼,他俩就骑车追了上去,推倒小黄的摩托车并殴打他,并责问小黄说:“看什么看?”
随后,两名满嘴酒气的男子骑着摩托车前往杏埔村方向去了。小黄没想到骑着摩托车经过杏埔村宝莲中学校门口拐角处时,又遇到了那两名男子在路上等着他们。后座那个人挥着棍棒拦住小黄,两人一边说 “打死你”,一边猛击小黄的头部、脖子,直到他倒在血泊中,他们才骑车离去。
凌晨0:30许,小黄被送往泉州市区解放军180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身亡,时年20岁。案发后第二天,傅某和吴某分别在家里和酒店里被抓获。二人均无正当职业。
昨日庭审中,吴某当庭承认自己动手打了小黄,还供述了同伙傅某当时也动手打了。但傅某在法庭上否认当晚有打人行为。检察院公诉人指控傅某参与打死了小黄,小黄的女朋友也作证傅某当时打了其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