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9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吕波) 今日上午,年仅47岁的“好人老李”李海福的遗体就要火化了。遗憾的是,他生前连一张遗照没有留下,亲人为此耿耿于怀。
前晚8时25分,泉州市区崇福路,三明建宁人老李和众老乡为救一名为情轻生女子,奋不顾身跳入内沟河。落水女子和其他人都上了岸,遗憾的是,第一个跳入河中、将女子托出水面的老李,却沉入了河底的淤泥之中,再也没醒来。
众老乡合力救人他没有上来
据老李的几名老乡回忆,事发时,他们正在老李的家中喝茶聊天。忽然,有人听到屋外传来的雨声中依稀夹杂着呼救声。他们连忙冲出屋外,此时,数十名租住在附近的老乡已聚集在门口的内沟河沿岸,河中一名年轻女子正在不停挣扎,眼看就要沉入水中。
冲在最前头的老李见无人敢下水,边跑边将外裤脱去,还没来得及脱掉上衣,就跳入了漆黑一片的内沟河中。紧接着,老乡洪先生、朱先生和朋友伍先生及路过此地的张先生,都紧随着跳入河中施救。
河中的5人奋力托起落水女子,岸上10多名老乡则找来竹竿、铁管和绳子帮忙。正在大家将落水女子拖上岸时,人群里有人惊呼,“老李呢!”这时大家才发现,第一个跳入水中的老李已不见了踪影。
跳河缘起感情纠纷 救人只因满腔热血
一位老乡告诉民警,李海福在临下水之前,曾经对他说,“其实我不怎么会水,但是这么多人都不下去,我看不下去了”。眼看着落水女子命悬一线,李海福最终还是第一个跳入了河中。
民警称,警方已决定将李海福的救人事迹提交到有关部门,为他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记者昨日了解到,当晚跳河的女子姓刘,甘肃人,今年27岁,租住在事发地附近。一周之前,刘某的男友提出分手,刘某不愿接受,最终打算跳河轻生。
唯一像样的照片 就是他身份证上的
死者老李今年47岁,年前3和妻子吴女士从三明建宁老家来到泉州,两人平时都在医院做护理工作。吴女士说,“以前他在建宁时,就是这么一个人。几年前他半路遇上一起车祸,他也是第一个冲上去救人的。到了泉州,他还是一点没变”。
李海福的长子、姐姐和妻妹连夜赶到泉州。长子李先生说,按照老家的习俗,父亲本应在3日内“入土为安”。但是,如今最大的困扰,是李海福生前几乎没有留下什么像样的照片。“他活了快50岁,现在人没了,留下的照片就是一张身份证上的。”在电话中,李海福的妻子吴女士伤心地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