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一名乘客向三明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报警,称其乘坐的客运车辆在莆炎速A道明溪出口路段应急车道上倒车。
四大队民警根据乘客提供的车辆信息,走访车辆所属客运企业,调取违法车辆行车记录仪视频,经查,乘客举报属实。民警当即约谈车辆所属企业负责人,通报该违法行为,要求企业务必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避免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5月31日,驾驶员到四大队队部接受处理时,称因驾车时在想事情,不慎错过出口,又觉得仅错过十余米,就原地倒车“纠错”。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在高速上倒车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将其违法行为发函至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示
错过高速公路出口,请您这样做!
1、开车上高速行驶,应提前规划路线,了解沿途出入口、服务区、收费站的位置。途中要留意道路标牌和导航提示,需要驶离高速或进服务区的,至少提前1公里变道至右侧车道。
2、万一错过出口或走错方向,应将错就错,继续行驶,到下一出口再重新规划路线,严禁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变道、急刹减速、停车、倒车或逆行!
来源:三明高速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