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假期开始,
三明交警严查酒驾不打烊!
一起直击执法现场
端午期间严查酒醉驾
交通违法行为
假期期间
三明交警持续严查
涉酒驾驶不放松
天天查酒驾
看看这些以身试法的驾驶人
蜀黍可不希望
下一个出现在榜上的
是心存侥幸的你!
酒醉驾案例曝光
案例一:
6月17日00时45分许,叶某某驾驶号牌为闽GR***8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宁化县中环中路体育馆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4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二:
6月19日20时42分,王某某驾驶号牌为闽GP***8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将乐县水南环岛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三:
6月19日20时51分,朱某某驾驶号牌为闽GF***9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三元区崇荣路复康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4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四:
6月20日00时,陈某某驾驶号牌为闽G2***0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大田县河滨西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五:
6月19日00时52分许,曾某某驾驶号牌为闽G9***G小型轿车,行驶至尤溪县城关镇三奎大道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六:
6月20日21时30分许,姚某无证驾驶号牌为明溪临3***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明溪县河滨南路卫健局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三明公安交警提醒:
酒驾没有那么多“侥幸”
唯有遵规守法
养成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
才能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来源:三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