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教育局发布关于遴选市级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校(园)的通知,在三元区入选省级幼小衔接实验区的基础上,拟遴选一批市级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校(园)。详细通知内容如下: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遴选市级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校(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三明教育学院,局属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 号)、《福建省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闽教基〔2021〕28 号)精神,加快建立健全幼小双向衔接机制,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我市在三元区入选省级幼小衔接实验区的基础上,拟遴选一批市级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校(园),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实验区
除三元区外,其余各县(市、区)均可申报,从中遴选2个县(市、区)为幼小衔接实验区。
(二)试点校(园)
在入选实验区的县(市、区)中确认2-3对幼小衔接试点小学和试点幼儿园(含民办),由各县(市、区)在申报实验区时一并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学前教育发展基础良好,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及小学重视和支持幼小衔接实验工作,将幼小衔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实验区工作开展。
(三)建立完善区域教研制度,能聚集一批学前、小学教育研究力量,为本地区幼小衔接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四)具有改革探索精神,善于反思钻研,试点校(园)无幼儿园“小学化”、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等违背儿童身心规律的教育行为。
(五)结对试点校(园)原则上要在同一学区内。
(六)能发挥实验区、试点校(园)区域带头作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有意愿申报的学校对照申报条件,填写《三明市幼小衔接试点校(园)申报表》(附件2),递交至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二)县级推荐。县(市、区)教育局认真审核,择优推荐试点校(园),并按照要求填写《三明市幼小衔接实验区申报表》(附件3)、《三明市幼小衔接试点校(园)情况汇总表》(附件4),连同《三明市幼小衔接试点校(园)申报表》(附件2)于5月25日前盖章报送三明市教育局初等与幼儿教育科,电子版发至邮箱:cjk8223041@163.com。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8280703。
(三)市级遴选。市教育局组织评选,公布市级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校(园)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幼小衔接的重要性,结合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把幼小衔接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和义务教育“双减”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研究制定幼小科学衔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善政策举措,建立行政推动、教科研支持、小学和幼儿园实施、家长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工作机制。同时,强化经费和师资保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幼小衔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专业引领。各地各校要把幼小衔接作为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教研计划。组建专家团队,充分发挥专家专业引领作用,对所辖校(园)幼小衔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和业务指导。制定幼小衔接专项培训计划,把《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作为学习培训重要内容,将幼小衔接教育纳入对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新入职教师培训和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幼小衔接专题教研,适时组织开展优秀改革案例遴选和教学研讨等活动。市、县两级教科研部门要将幼小衔接作为“十四五”教育规划科研项目的重要内容,在项目立项上给予倾斜支持,单列培育,引导一线学校加强研究,强化科学引领,推进改革实验。全市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校(园)日常工作由三明教育学院具体负责指导。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搭建宣传平台,大力宣传科学做好幼小衔接的重要意义和有效途径,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树立科学导向,推动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幼小衔接工作氛围。建立家园校共育机制,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支持和参与幼小衔接工作,形成教育合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科学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纳入幼儿园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估规范办学行为督导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检查指导,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和小学超纲超前教学问题。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幼儿园、小学要责令期限整改,性质严重或整改不力的,按规定严肃查处,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明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