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网络外卖餐饮食品配送过程食品安全管理,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近日,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前期试点实施外卖餐食“食安封签”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三明市推广使用外卖餐食“食安封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有关意见请于2022年5月4日前通过下述途径和方式反馈至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通过电子邮件将反馈意见发送至:
smsyjcyk@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三明市推广使用外卖餐食“食安封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2.通讯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60幢,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邮箱365000。请在信封注明“《三明市推广使用外卖餐食“食安封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三明市推广使用外卖餐食“食安封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预防和控制网络外卖餐饮食品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提升我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在前期部分县试点试行的基础上,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外卖餐食“食安封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在快餐类等未彻底密封的网络外卖餐饮食品外包装上实施“食安封签”,有效区分外卖餐食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中制作方、配送方和消费方的责任,打消消费者对餐饮食品在配送过程中是否发生污染的食品安全顾虑,全力保障外卖餐食配送“最后一公里”食品安全,切实让外卖消费者“点的放心,吃得安心”。
本方案所指的“食安封签”,是指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餐饮商户出餐时,在餐饮食品外包装上使用一经开启无法复原的一次性封签进行封口,防止餐食在配送环节被开启、受污染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二、主要措施
(一)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层面
1.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制作或者采购封签,并提供给本平台餐饮外卖商户使用(仅限于经营包装未采取彻底密封措施的餐饮食品的餐饮商户)。
2.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平台订餐页面增加是否使用“食安封签”的选项。
3.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或者外卖餐食配送人员劳动(或劳务)关系所属单位(简称外卖餐食配送企业),加强对平台餐饮商户和外卖餐食配送人员 “食安封签”教育培训与制度管理,推动“食安封签”管理措施有序有效实施。
实施主体:各级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机构负责。
(二)餐饮商户层面
1.对包装未采取彻底密封措施的餐饮食品(如快餐),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餐饮商户在交给外卖餐食配送人员前,对餐食外包装实施封签,实现外卖餐食“离店有封签、无封不离店”。
2.餐饮商户加强对本商户从业人员“食安封签”培训教育,推动“食安封签”措施落实到位。
实施主体:各级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
(三)配送人员层面
1.外卖餐食配送人员在接受外卖餐食时,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对未实施“食安封签”的餐饮食品,提醒外卖商户实施“食安封签”;对未封签、封签已破损、封签不完整的外卖餐饮食品,拒绝接收配送;一旦接收外卖餐食,视为认可“食安封签”完整。
2.外卖配送人员在配送过程中保持“食安封签”完整,实现外卖餐食配送过程不发生污染。
3.外卖餐食配送人员在消费者接收外卖餐食时,告知消费者当面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
实施主体:各级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机构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9日至5月31日)
各县(市、区)局对辖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外卖餐食配送企业和入网餐饮商户进行再摸底再排查,通过召开动员推进会、发放推广使用外卖餐食“食安封签”宣传单等形式,积极向其宣传开展“食安封签”做法的意义,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
(二)试点实施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各县(市、区)局组织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先行选取出单量较大的优质入网餐饮商户进行外卖餐食“食安封签”试点工作。
(三)全面推广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县(市、区)局组织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在餐饮食品未采取彻底密封措施的平台餐饮商户全面实施“食安封签”管理,实现对包装未采取彻底密封措施的外卖餐饮食品“食安封签”覆盖率达80%以上。同时适时向社会发出倡议,对未加贴封签、封签不完整或已破损的外卖餐食,消费者可以拒绝接收,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或外卖餐食配送企业)进行先行赔付,从而倒逼入网餐饮商户在出餐时自觉加贴封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网络外卖餐饮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而其中配送过程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各县(市、区)局要充分认识推行外卖餐食“食安封签”做法的重大意义,结合省委“三提三效”行动和市委“三新”活动,按照既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食安封签”推广工作。
(二)加强管理,保证效果
在推行外卖餐食“食安封签”过程中,各县(市、区)局要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外卖餐食配送企业)、配送人员和入网餐饮商户落实“食安封签”情况的抽查。要主动对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外卖餐食配送企业),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总结完善“食安封签”推行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局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微信、抖音、商业街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大力宣传“食安封签”做法,提高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工作的知晓面,让“食安封签”成为一种消费自觉,不断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各县(市、区)推广使用外卖餐食“食安封签”工作情况,请分别于5月31日、7月31日、11月30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同时抄送网监科。
(来源:福建日报·新福建APP客户端综合三明日报、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