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7日讯 据三明日报报道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促进2022年一季度全市工业生产稳定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落实一季度“开门红”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开好局、起好步,实现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一季度购电量超过1500万千瓦时的中小企业(不含自备电厂),按企业一季度购电量超过去年第四季度购电量85%的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05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一季度新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新增纳入2021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且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速10%及以上的,给予每家一次性3万元奖励。
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发挥产能,对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电大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2022年2月1日至28日。
保障企业用工稳岗。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确认,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当月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依托“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求职招聘平台,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系列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持续开展“全闽乐购——三明工业名品网上优享”“乐购三明”等活动,对牵头举办(含承办)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参会工业企业达25家及以上的,每场活动给予奖励3万元。
促进节后复工。积极帮助企业提前做好原材料采购、资金筹措、设备维护等工作,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发挥“政企直通车”平台作用,力争至2022年2月16日(正月十六)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85%以上。
加强春节招商。各县(市、区)要采取走访慰问、举办恳谈会等形式,加强与回乡本地籍异地企业家、知名人士对接沟通,开展项目推介招商。
强化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朱丹宇 蒯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