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9日讯 据三明市融媒体中心报道 高考期间,利用电子设备给考生传送试题答案。身为高校大二学生的林某为了赚取零花钱,和朋友刘某文打起了贩卖高考试题、答案的主意,在网上寻找“枪手”,发展“客户”(考生)。
近日,三明中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某、刘某文分别被判处刑罚。
共谋卖答案赚钱
2019年5月底,在某高校读大二的林某和刘某文有了买卖2019年高考试题、答案赚钱的想法。林某通过网络找到安徽籍高考复读生朱某(另案处理),经协商,以4万元的价格将2019年高考试题、答案卖给朱某。朱某随即通过微信转账200元给林某,又于2019年5月31日转账39800元到林某指定的银行账户,林某将主要钱款交由刘某文管理。之后,林某网购智能设备寄给朱某,用于其高考时接收答案。
付款当天,林某想着朱某家庭条件优越,便想多弄点钱花。于是,以朱某转入的银行账户是死卡,还需支付转账金额20%的手续费后才能取出钱为由,再次骗取朱某8000元,并非法占为己有。
接二连三上门的“生意”
与此同时,刘某文在网上寻找到有同样需求的高考考生滕某(另案处理),并将其联系方式推送给林某。
林某又通过滕某介绍,添加了能提供当年高考题的杨某(另案处理),对方表示他将在高考的考场上用手机拍摄的形式将高考试题传给“枪手”,由“枪手”作答后,再将高考试题和答案传输给林某,林某因此支付给杨某1000元定金。
之后,为独吞钱款,林某假借朱某的母亲发现朱某向其二人购买高考试题,认为两人是骗子,要求退还购买高考试题的款项为由,让刘某文退还钱款。担心事情败露,刘某文便将违法所得35000元转至林某指定的账户。
被警方抓获数罪并罚
2019年6月7日上午,林某将从杨某处购得的2019年全国高考语文试题、答案,通过短信和聊天软件发送给正在参加2019年高考的考生朱某、滕某,并告知刘某文。
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的林某、刘某文二人,万万没有想到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公安机关的掌控之中,杨某也因在考场作弊被监考老师当场抓获。
2019年6月7日下午,林某、刘某文在沙县家中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林某、刘某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林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又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诈骗罪行。
经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林某、刘某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非法向他人出售、提供高考试题、答案,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出售、提供答案、试题罪。遂作出宣判,被告人林某犯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刘某文犯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林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三明中院提出上诉。三明中院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提醒
高考是莘莘学子人生中最重要的考试之一,是通过努力改变自己命运的重要途径,其公信力不容亵渎。而司法机关的职责,则是保障每位考生公平作答“人生一卷”。遏制倒卖考试答案类犯罪行为,除了相关部门做好考试保密工作,加大考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犯罪外,更重要的是建立考试诚信机制。只有加强诚信建设,构建公平的考试环境,才能从源头封堵犯罪行为的发生。
(来源:三明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郑景上、范茜凌 漫画:吴博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