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本市旅行社
恢复部分经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全市旅行社:
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关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旅行社恢复部分经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15日起,本市旅行社可恢复经营本市范围内团队旅游活动(含在明散客拼团)。
二、不得经营跨省(区、市)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
请各旅行社严格遵照《三明市旅行社行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有序进行复工复产。
特此通知。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14日
(来源: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