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3日讯 据平安三明报道,从小爸妈就教导咱
不能偷,不能抢,不能骗,
因为那都是犯法的事!
那么问题来了,
不偷不抢不骗,
就去给人打个工,
领份工资,
有可能犯法吗?
2017年,被告人马某在家中待业,正急着找工作,后同村的黄某打电话给马某,邀其一起到泰宁一工厂干活,同时答应每天给马某300元左右的工资。马某见工资待遇不错,便跟着黄某到了泰宁一工厂参与生产,期间,马某察觉工厂生产会排出刺激性气体,且很多材料都存有疑点,经确认,工厂正在非法生产制毒物品麻黄碱,但马某心想能拿高工资,就无暇顾及,经过8天的生产,共生产了1068公斤的麻黄碱,马某拿了3000元工资便回家了,后马某因触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