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7日讯 据人民网报道,新时代东风浩荡,中国梦曙光在前。改革开放40年,福建作为最早实行改革开放的省份之一,始终以敢为人先、爱拼会赢的精神探索前行。在新时代新征程新起点上,福建各地如何先行先试、攻坚克难,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目标,如何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是值得我们关注的话题。本网今起推出“风云40载·高质量发展的福建实践”系列报道,讲述福建各地改革发展的故事,以传递改革开放的磅礴力量。
沙县小吃红遍全球,也让小城沙县人尽皆知。
沙县自古以来便是商贸重镇,改革开放,激活了沙县人闯荡的基因,上世纪80年代开始,沙县人陆续带着小吃走出了县城。如今的沙县,全县人口不足30万,却有超过6万人在外经营小吃。
小吃兴,沙县兴。但人口流出却致使大片林地闲置、荒废,绿水青山枉自多。
振兴乡村,绿水青山莫等闲,是摆在沙县历届县委县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2003年,福建全省推进集体林权改革。这场被称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革命”的改革,激活了沙县的山林和村庄。
“一评二押三兜底” 资本进山入林盘活闲置山地
在夏茂镇梨树村经营着一家家庭林场的洪集体见证了沙县的山林变迁。
1992年,32岁的洪集体在“下海”浪潮中离开了乡镇干部的岗位,加入了小吃“大军”,远赴省城福州经营沙县小吃。
“当时镇上很多人都在外做小吃,山里的林子多,没人打理。我认为这是个商机。” 两年后,洪集体放弃了小吃生意,回到了镇里。
他申请了砍伐证,流转了几十亩闲置的林地,做起了伐木生意,赚了7、8万元。
第一桶金还算顺利,但在此后的20年间,洪集体的林场规模虽然不断扩大,却没少碰壁。“当时林地权属不明、四至不清,我们从事林业生产经常遇到纠纷。有时一闹就是2、3个月,而一年中只有8个月砍伐期,所以常常损失惨重。因此一直也在考虑放弃林业。”
2001年,一个标志性的事件让洪集体看到了希望。
当年12月30日,第一本清清楚楚标注着“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归林农自己所有”的新式林权证在龙岩市武平县诞生。
“明晰林地产权,无疑是重大利好。”这本证,让洪集体笃定了林业的未来。
林改,自此在福建全面铺开。2003年,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沙县开展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2014年,沙县开始承担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的意见》。率先在全省开展林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制定沙县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建设林地经营权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放全省第一本林地经营权证。
这一年,正巧是洪集体在林子里摸爬滚打的第20年,他的林场规模已经达3600多亩。同年7月,洪集体注册成立了青钱柳家庭林场,以营造用材林为基础,利用林下空间环境发展林下经济,种植中草药铁皮石斛和沙县小吃炖罐药材穿山龙。“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砍了20年的树,该转变发展思路了。”
这不是洪集体第一次考虑转型,但每次都被“钱从哪来”给打了回来。“以林权抵押,申请贷款,银行总因难以评估风险,只批下很小的额度。”转型林下经济,又需要不少的资金投入,为此洪集体纠结了好几个年头,“原本价值200万元的林子,银行最多给出60万元贷款,并且放款时间长达月余、还款期限短至1、2年,还没有实现经济效益就要还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