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3日讯 据三明电视台报道宁化刘某和一男子同居后,生下一名男婴,由于经济困难,没有条件抚养,就将男婴以五万元卖给他人。而与刘某同居的男子收到五万元赃款后玩失踪,一气之下,刘某选择报警。
犯罪嫌疑人刘某:他的钱没给我,我没钱赎我儿子,所以我才来报警的。他骗我,把我的银行信用卡也刷了,电话也打不通。
警方调查后了解到,去年十月,犯罪嫌疑人刘某与温某同居期间怀孕,由于经济困难,没有条件抚养孩子,两人就商量着等孩子出生后,将孩子贩卖给他人。于是,他们找到大田的买主迟某和廖某夫妇。
宁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胡祖平:他们商量的价钱是以五万元人民币的价钱将所生的男孩卖给迟某跟廖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