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中共三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平安三明”官方微博上看到,该微博在10月11日曾经发布了“宁化县出台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行为规范”。写到中共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结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制订了《宁化县机关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城市管理“三带头八不准”行为规范》,要求该县全体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做到“四个坚决”。
记者看到该规范“八不准”里,有一项为“不准在占道和流动摊点买菜、就餐等购物行为”。宁化县还成立了督查组,对违反规定行为采取暗访抓拍、街道巡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并定期深入有关单位查阅执法处罚单或调阅监控视频,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违规情况。
对于违反规范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一律通报,并视违规次数给予提醒谈话、书面检讨、诫勉教育等处理,同时依违规次数扣发个人及单位精神文明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