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福建)一则处罚信息显示,莆田万达永辉超市因售卖过期视频,被罚款6502.18元。
据了解,此前万达永辉超市销售的过期食品为“厦港大丰”八珍糕,被检查人员发现有一盒过期。根据《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没收该过期食品,并处以罚款人民币6502.18元,上缴国库。
1月7日,海都记者走访看到,春节临近,永辉超市摆出许多年货,节日氛围浓厚,前往购物的市民推着手推车,在货架上挑选心仪的商品,“厦港大丰”八珍糕放在货架最上面显眼位置,价格为10.9元一盒,现场放置的产品生产日期均为上个月7日,还在保质期内。据现场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之前被发现有过期食品还在货架上,已经全面排查整改,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养东 文/图)
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