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取消各类调控限制措施、调整购房商业信贷政策、加快存量商品房库存去化、转变房地产开发运营方式等。
据介绍,新规取消了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取消合同网签备案注销限制,取消商品房建筑形象进度超过50%未办预售许可证下调销售均价限制。今年4月30日后,新出让经营性房地产用地项目取消“实名登记公证摇号”开盘销售方式和优先选房配套制度。
在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上,已出租的住房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不计入住房套数认定。二孩以上家庭购买第二、三套住房按照首套住房标准享受相关政策支持。10月1日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执行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比例。
在购买商品住房财政补贴上,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县区(管委会),对在2024年11月-12月期间购买商品住房(不含将之前合同注销后又重新网签)的,由属地县区政府(管委会)按其已缴纳的契税予以财政补贴,每套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2万元。
在支持开展项目营销推广活动上,允许商品房项目在取得项目所在地管理部门同意后,在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户外广告,高度不超过5米;悬挂楼体宣传条幅,条幅面积不超过楼体立面面积的50%;在周边设置道旗、桁架指示牌等引导性标识,营造销售氛围。
在丰富征迁安置模式上,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县区(管委会),原则上停止批准新的安置房建设项目,要通过已有库存商品房(含商业、办公、车位等)统筹用于安置房;对已拆迁项目但安置房尚未动工的,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停止建设安置房,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变更安置房源或选择货币化安置等方式予以安置。
在优化商品住宅项目架空层使用功能上,在满足消防安全、作为非营利性公共设施条件下,商品住宅项目架空层可进行半围合(绿植、树木等),设置健身运动、图书阅览、党建活动、儿童游戏、青年交流、老年休闲等小区公共活动功能。
在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支持上,落实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在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间内,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养东)
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