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通知,对莆田市房地产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优化。业内人士表示,在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同时,也将对扩大消费、拉动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产生有利影响。
》》》调整项目出让条件
通知对项目出让条件作出调整,明确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取消土地最高限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竞价,不再编制出让地块稳控预案;不再设定商品住房和车位销售价位限制,立体生态住宅项目中的全装修价位不受限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市场供需关系等情况自行确定销售价格,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不得虚构原价。
此前,成都、济南、厦门等国内不少城市官宣调整土地拍卖规则,不再限制土地上限价格,重回价高者得。业内人士认为,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已发生重大变化,让地价回归市场,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振土地市场情绪,对“稳预期”产生积极带动。不过,在销售尚未出现持续性、实质性转暖下,土拍规则调整带动的市场效果仍有待观察。
通知还提出,放宽准入限制,允许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限定竞买人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降低土地拍卖佣金,土地拍卖佣金收取比例由原向买受人单方按成交价的2%降低至按1%收取。探索试点实施用地出让带总平面图、建筑形态图、三维鸟瞰图“三张图”。土地出让前完成地块周边道路等基础配套建设,可明确中小学教育划片情况。
》》》支持合理购房消费
眼下,各地房地产市场销售持续低迷,此次通知明确提出多条支持支持合理购房消费举措,成为此次新政一大亮点。
因地实施购房补贴。各地可根据本辖区商品房库存情况,在特定购房时间段内,按购房产权面积给予一定金额的政府财政补贴,或对首套房予以补贴契税、印花税,鼓励和支持市民购房。
优化征收安置模式。推行房票征收安置,已建安置房库存较多的县区,应减少或停止再上安置房建设项目,对新征收或已征收未安置的被征收户,可通过发放房票方式鼓励其进入市场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鼓励货币征收安置,或由当地政府回购开发商库存房源用于安置。
调整开盘销售方式。中心城区(荔城区、城厢区)土地级别五级以内的项目,实名登记认筹数量达到本期可售房源数量100%以上的,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对外销售。
调整购房贷款政策。即日起,莆田市购房贷款政策由认房不认贷调整为认贷不认房。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到7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5万元调整到50万元。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我市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80万元,单缴存职工60万元。
》》》提升商品住宅品质
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全面提升新建住宅品质,是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的必经之路。通知从多个“品质端”发力,促进提升商品住宅品质,塑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适当放宽住宅层数限制。在莆田市中心城区居住用地基准地价图四级地(含)以外,房地产项目中住宅建筑规划层数可大于等于4层(不含底层架空),多层住宅需设计为双联拼及以上的联排式住宅;对远郊等不具备公共交通条件地块,但景观、区位等条件较好的区域,可进一步放宽容积率和联排式户型限制。
优化计容规则。住宅区内独立设置的公用配电房及设置在住宅建筑首层及以上的公用配电房不计入容积率;鼓励小区住宅建筑间建设地面风雨连廊,不计容积率、不计建筑密度、不计产权。住宅建筑外挑阳台面积总和按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20%控制;住宅底层架空层高3.0—5.1米,架空层设置为公共开放空间并对外开放使用,不计入容积率。
单列安置房(含安商房)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安置房(含安商房)停车位原则上按以下标准配建:90—150平方米(含150平方米)户型每户配建标准不低于0.8个车位,45—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户型每户配建标准不低于0.5个车位,45平方米以下(含45平方米)户型每户配建标准不低于0.3个车位。
明确跃层式住宅挑空要求。跃层式住宅仅客厅可挑空,客厅上空楼板开洞面积最高按入户所在层的套型建筑面积扣除公摊面积、套内入户花园及阳台后建筑面积的30%控制,且挑空空间不超过两层,超出部分计算计容建筑面积,挑空空间高度超过两层的,按挑空面积的两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优化规划审批内容。放宽空调位、设备平台、凸窗设计审批要求。商住综合楼、商业综合体、居民住宅配套商业店铺的排油烟管道(井)、排油烟设备的专用机房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放宽商业办公管控。商业、商务项目建筑可不采用公共走廊方式布局;允许每幢办公建筑设置少量小面积办公用房,可设置一个独立卫生间;大部分办公用房单层分隔单元建筑面积应≥200平方米,若单层分隔单元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可设置一个独立卫生间。底层商务办公不受此条款限制。
鼓励开发地下空间。在满足消防安全和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新出让住宅项目(含已出让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利用地下空间额外增加建设家政便民、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等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用于完善1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套,提升居住区品质;由此增加的地下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不收取土地价款,建成后归全体业主所有。
》》》支持项目开发建设
房地产行业迈入转型调整期,给开发商项目建设带来诸多挑战。通知在支持项目开发建设方面给出多项利好政策,有序推进房地产项目正常开发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实施差别化预售资金监管。2024年12月前,对综合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级企业,其项目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系数按规定标准另减0.3设定;AA级企业按规定标准另减0.2设定;A级企业按规定标准另减0.1设定。架空层建筑面积不纳入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系数计算。
支持项目开具保函融资。综合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的企业,其开发项目地下室与地上建筑工程可分开计算开具保函;总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的项目,可按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建筑工程单独计算开具保函,一个项目总计开具保函不超过3张。
支持项目“一证多验”。申请竣工限时联合验收时,对于同一《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设内容,应遵循“一次申请、一次验收”的原则,项目部分建筑已竣工且满足使用功能,确需分期竣工验收的,可按照建筑单体对一个《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批次进行竣工联合验收,实现“一证多验”。
调整预售许可申办进度。对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可售房源库存在50%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其他楼栋地上形象进度超过50%的,不再按有关规定核定的均价下调20%予以确定销售价位。
优化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原则上专名全称不存在重复、同音、谐音均可进行申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谢高峰)
来源:福建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