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亲朋好友聚餐、聚会活动增多,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多发易发。今天,记者从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端午期间,全市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醉驾27起,其中酒驾21起,醉驾6起。
端午期间,莆田公安交警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酒醉驾夜查统一行动,针对性部署勤务,机动灵活用警,加强城市餐饮娱乐场所、地摊夜市、城乡周边道路以及酒驾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等重点路段的查处力度,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3日凌晨1时12分,连某明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城厢区华亭镇华汇路时,被城厢交警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24日晚9时53分许,在仙游县枫亭镇海安村海平北路,陈某忠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被仙游交警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吹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5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节日期间,交警部门还带着酒醉驾事故案例宣传单,走进饭店、大排档等涉酒场所,向群众宣传酒醉驾的危害性,提醒群众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莆田交警部门通过常态化整治和夜查等统一行动结合方式,持续加大酒醉驾打击力度。然而,仍有不少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增强自律意识,拒绝酒后驾车;及时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赖彩艳)
来源:福建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