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河长办获悉,5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的通报》,指出莆田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获得2022年度国务院督查激励,为当年度全省该项工作唯一获得地市。
《通报》指出,2023年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予以支持,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至今,我市始终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河长,首创河长日、流域双河长,创新河长履职“三个三”,率先构建“河湖长带头巡、部门属地协同守、人大政协联动督、纪检监察专项巡、民间力量合力护”守河护水体系和“岸上查、点上测、网上管、天上巡”四维一体监控体系,探索建立“区域+部门+云端”多域跨界协同河湖管护机制和“立法+执法+司法+审计”多维生态法治护航机制,并推行APP巡河,推动河湖长制实现有名、有责、有能、有效。2021年莆田市河长制办公室获评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莆田市以木兰溪创建示范河湖引领幸福河湖建设》入选2021年全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典型案例;莆田市获评福建省2022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市,城厢区、涵江区获评福建省2022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县。(全媒体记者 黄国清 通讯员 陈顺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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