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5日讯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报道 眼下,一种号称“上头”电子烟的新型电子烟产品出现在市场上,由于该产品添加了人工合成的大麻素,让不少吸食者在不知不觉中上瘾。昨日,记者从秀屿区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该院已办理4起贩卖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案件,涉案嫌疑人平均年龄仅21岁。
“会产生幻觉,相当‘神奇’!”今年早些时候,朱某从朋友那里了解到“上头”电子烟的信息后,相当感兴趣。为此,他专门找人打听,得知该产品其实是毒品,但依旧吸食。后来,他还多购买一支转卖他人牟利。秀屿区检察院审查后,将朱某以涉嫌贩卖毒品罪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无独有偶,柯某为非法牟利,通过他人介绍成为贩卖“上头”电子烟的代理。截至案发,共向他人累计贩卖“上头”电子烟油17.428克,获利6726元。9月30日,柯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秀屿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作为一种传统毒品,大麻在我国受到严格管控。“上头”电子烟中添加了合成大麻素,比传统大麻有更强的致幻效果和成瘾性,长期或过量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休克、窒息、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等。今年7月起,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正式被国家纳入管制范围,属于新型的第三代毒品。
据了解,“上头”电子烟的买家多为女性、未成年人,由于好奇心强、追求“娱乐”、逆反心理等因素,面对“无害”“不成瘾”等虚假宣传极易放松警惕,将其当作消遣玩乐的方式,罔顾毒品危害与法律约束。
检察官提醒,“上头”电子烟不是烟,而是新型毒品。公众必须加强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类毒品的认识,尤其是年轻人要提高自身警惕性,避免陷入“合法上头”的骗局,摒弃所谓的“时尚潮流”,不吸食、不买卖,自觉远离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施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