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18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近日,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荔城区某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发现该机构在其营业场所门前使用LED播放涉嫌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其立案调查。
6月以来,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治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督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该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在不正当竞争、价格、广告、合同等方面的监管,重点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对教师资质、执教履历、培训效果、机构实力、用户评价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并及时处置校外培训收费投诉举报,目前已排查各类问题线索16条,其中已立案8家。 (记者 陈汉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