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学校不得擅自出台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随意提高收费标准
莆田网讯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规范我市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该局昨日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民办学校收费管理。
该通知明确,各民办学校不得擅自出台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各民办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各民办学校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严禁各民办学校将常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各民办学校超越发改部门审批的标准收费。
通知要求,各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按要求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辖区内民办学校规范收费行为,完善教育收费问题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湄洲日报记者 吴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