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手紧 少年少妇联手贩卖冰毒
由于吸毒荒废时日,且无收入来源,曾某便萌生“以贩养吸”的想法。他从一次网聊中得知其以前认识的广东某朋友处有货源,便匆匆于2013年10月30日,窜到广东省四会市以每克120元的价格向“长毛”购买30克冰毒,并于次日带回莆田,后伙同林某将冰毒以每克220元的价格,向不同的人卖出冰毒12克。
当年11月6日,经群众举报,荔城公安民警在黄石镇水南村家庭公寓688房间抓获曾某、林某,以及一同吸毒的陈某、张某。经检测,四人尿液中冰毒成分均呈阳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林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其中被告人曾某贩卖甲基苯丙胺30克,林某参与贩卖的甲基苯丙胺有7克。鉴于曾某未满18周岁,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判决曾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00元;林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