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29日讯 据闽东日报报道 还未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群众注意啦!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缴的按个人缴费标准280元缴纳;2021年7月1日后补缴的,补缴人员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新生婴儿仍按个人缴费标准280元缴纳)。为避免逾期不能享受财政补助,尚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群众要尽快完成缴费。
据悉,未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限内(即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允许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补缴,但设有60天的待遇等待期(新生儿和政府资助参保对象除外),等待期过后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婴儿在出生90天(含)内办理出生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保待遇;在出生90天(不含)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保待遇。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并在医保信息系统有效登记的城乡居民,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无须重新办理居民参保登记(由医保系统默认续保登记),可下载闽税通APP、云闪付APP及部分商业银行APP,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银联扫码支付完成缴费。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等)原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也可关注“宁德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医保”—“居民参保”模块,根据提示办理参保登记;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记者 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