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4日讯 据宁德晚报报道 为加强宁德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日前,市农业农村局下发通知,将组织开展宁德市市级“菜篮子”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符合要求的经营主体可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材料。
记者了解到,按照《宁德市市级“菜篮子”示范基地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申报宁德市市级“菜篮子”示范基地的,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有效的企业,为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优先考虑; 基地已经经营2年以上;具有明确的执行标准和可溯源的档案信息管理,并具有基地环境的有效检验报告,拥有“三品一标”认证优先考虑;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基地设有农产品质量检测室、配置必要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和产地检测设施,或长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基地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档案;基地的生产场所所涉土地使用年限须在5年以上。
除了需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蔬菜基地:相对连片规模200亩以上露地蔬菜基地或者10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 生猪基地:生猪养殖年出栏商品猪10000头以上、存栏育龄母猪500头以上; 禽蛋基地:禽蛋年存栏50000只以上、年产蛋量15万公斤以上;食用菌基地:年产20万袋以上或栽培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管理办法》还明确了示范基地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经认定的宁德市市级“菜篮子”示范基地享有可在示范基地产品包装、标签、广告宣传等使用统一规定的宁德市市级“菜篮子”示范基地标志; 可优先享受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推介宣传活动等权利。经认定的示范基地应当与本市的企事业单位、批发市场、超市、商店等单位建立稳定的供销关系,确保基地产品优先供应本市市场;当本市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时,基地的生产和销售应服从政府的应急调控任务的安排等义务。(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