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0日讯 据宁德晚报报道 记者从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已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蕉城区(城南镇、漳湾镇、蕉南街道、蕉北街道、金涵乡)、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区域划为禁用区,在上述禁用区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工程机械、场(厂)内机械、港作机械、林业园林机械等机械,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起重机械、桩工机械、开槽机械、混凝土搅拌机、叉车等。据测算,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几十辆甚至上百辆小汽车,已成为城市和区域大气污染特别是臭氧污染的重要来源。
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12月12日,宁德市政府发布《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试行)》,决定将蕉城区(城南镇、漳湾镇、蕉南街道、蕉北街道、金涵乡)、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区域划为禁用区,在上述禁用区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据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该通告所指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装配有燃油发动机,属于国 I 及以前标准(即:国 0、国Ⅰ排放标准),或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但执行紧急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护、应急抢险机械除外。
宁德市政府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禁用区实施工作,加强对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管理。同时,市政府将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对禁用区管理工作适时进行调整、公布。
记者从宁德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今年10月,我市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发放环保标志号牌,相当于环保“身份证”,需随车携带,目前全市已发出1500多张环保标志号牌。按照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今年年底前,我市将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一机一码”。继中心城区之后,其他县(市)也将在明年6月底前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记者 林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