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5日讯 据闽东日报报道(记者 缪星)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人社厅就做好2019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发出通知。今年宁德市拟推荐9名教师参与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125名教师参加高级教师评审。
按照要求,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具备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教师职称,其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至2019年8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