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9日讯 据宁德晚报报道,日前记者获悉,近日宁德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罪案,一男子利用POS机帮人套现4157万元,从中获利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罚金。
据悉,自2015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小林以其本人及小郑、小石等人名义向某网络科技公司办理了数台POS机,并在蕉城一小区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小林不仅利用这些POS机为他人“套现”,还以滚动套现的方式为小李、老郭等多人代还信用卡,从中赚取0.1%至0.2%的手续费。
至2018年案发,小林利用上述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为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共计人民币4157万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6万余元。案发后,小林在该小区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日前,经法院审理,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小林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其退出赃款人民币4万元,与公安机关扣押赃款2万元,合计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